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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庆市教体局《关于加强2015年教师节以及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通知》

2015年09月08日 08:55:00 访问量:2294

 关于加强2015年教师节以及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通知

 教体监〔2015347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20158月份,在市委召开的常委扩大会议上通报了某中学校长收受承包商2000元购物卡及烟酒;利用其岳母去世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7000元;为经销商推销白酒收受回扣708元等,受行政警告处分。某中学一名教师吸毒,被县公安局拘留10天,县教育局决定给其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等处理。某小学购买购物卡1500元,给其校长行政警告处分,等等。

今年教师节以及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教师节以及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以及财经纪律的要求重申如下:

一、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各单位、各部门教师节以及中秋、国庆期间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教师牢记党的宗旨,弘扬节俭美德,增强廉政意识,进一步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二、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坚决刹住不正之风。各单位不准违反规定乱发钱、物,不准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和教师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不准参加学生及家长组织的“谢师宴”等活动;不准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要认真贯彻省委、市委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证中央、省委、市委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单位、各学校“一把手”要带头落实有关规定,带头反对“四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并及时上报,同时要加强节日前后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违法的行为。教师节以及中秋、国庆节期间,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5514248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201592

编辑:王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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