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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线上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年02月08日 15:40:36 访问量:2114

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线上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教防控办〔2020〕10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线上教学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级分类开展线上教学。坚持“省级指导、市县统筹、学校负责”的原则,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形式,通过在线教育教学平台,发挥网络平台、数字电视、移动终端等作用,建立网上教学和师生互动通道。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教材版本差异、教学进度快慢等实际情况,制定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对学校进行分类指导。

(一)初三年级。正常寒假结束至正式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确定后将提前向社会公布,下同)之前,初三年级可通过线上教学的方式,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和复习迎考工作。市县教育部门要加强统筹,有序做好辖区内初三年级线上教学工作。

(二)高三年级。正常寒假结束至正式开学时间之前,高三年级可通过线上教学的方式,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和复习迎考工作。市县教育部门要加强统筹,有序做好辖区内高三年级线上教学工作。各级教研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有针对性的录制专题讲座,通过网络平台或电视频道播出。

(三)其他年级。正常寒假结束至正式开学时间之前,其他年级一律不讲授新课。延迟开学期间,小学主要进行线上指导课外阅读、适当布置家庭实践作业、开展寒假作业批阅辅导等活动;初中以预习新课、寒假作业辅导为主,可通过空中课堂、教师个人空间、电话咨询、QQ在线等进行答疑辅导;普通高中以预习新课、寒假作业答疑、复习辅导为主,可通过录播教室录课、空中课堂、教师个人空间、电话咨询、QQ在线、校园网等进行答疑辅导。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针对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制定相应的教学安排预案。

二、加强线上教学工作管理。

(一)线上教学资源推送应坚持优质适量原则。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组织人员制作、录播、遴选和推送课程教学、学科学习和防控疫情知识等资源。严格落实网上教育教学内容和资源的审核把关机制,确保推送资源符合政治性、思想性和科学性要求。鼓励跨学校、跨区域共享线上教育资源,按规定上传至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供师生使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制度和规则,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线上录播人员聚集。

(二)线上教育教学工作要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严禁学校擅自提前开学,严禁教师违规补课,师生未经允许不得提前返校。各地各校组织开展的线上教学和资源推送等均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线上教学产生的技术服务等费用,由各地统筹解决。禁止借线上教学搭售其他商品和服务,禁止商业广告进校园。对于敷衍塞责、违规搭车收费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各地各校要发挥家庭教育在疫情防控期间的重要作用,落实“五育并举”要求,把孩子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和健康生活指导,科学、适度安排孩子学习、生活和锻炼。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督促检查各类培训机构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我省相关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0年2月7日     

 

编辑:王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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