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庆市直教体系统部门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采购制度规定,现对安庆特教学校校园数字监控系统整改提升项目(详见采购需求)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供应商须知
1、响应人(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说明书、配件等。
2、响应人(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必须同时报单价和总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含设备、安装、调试、运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本次询价采购最高控制价的、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均为无效报价。
3、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响应人(供应商)名称、日期;响应人(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组成:(1)响应人(供应商)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响应人(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采购人邀请所有参与本次询价采购的响应人(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开标会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3 年 5
月 17 日(周三)15时 00 分
接收响应文件(报价函)及开标地点:安庆特教学校2号综合楼会议室
联系人:方来徽 联系电话:180****0858
二、响应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及成交原则
1、评标委员会:由学校依法依规组成评标委员会,评委人数由3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
2、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响应人所提供的资格材料(资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价格报价评审环节。
3、成交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响应人(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人(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低报价完全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采用其他方式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交货地点与期限
交货、安装地点: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内;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 20个日历天。
五、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七、本次询价采购最高控制价
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陆佰柒拾元整(¥246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