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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庆特教学校学生饮用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年10月14日 15:45:58 访问量:1591 作者:总务处

2016年安庆特教学校学生饮用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大宗物品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饮用奶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生产、销售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采购需求

序号

品名

产品类型、配料等质量要求

数量

备注

1

纯牛奶

1)产品类型:全脂灭菌乳;

2)配料:生牛乳;

3)净含量:250ml/

4)品牌:产品要求为全国知名品牌(如:现代牧业、伊利、光明三个品牌中任选其一);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10/

产品保质期为180天,所供产品生产日期为60天内

二、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需求,并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和行业有关质量标准。

2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

4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采购人邀请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开标会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 2016 10 18  15 00

接收报价函及开标地点:安庆特教学校总务处(2号综合楼406室)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

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商品的生产或销售;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及成交原则

1、评标委员会:由学校分管领导(2人)、总务处代表(1人)、采购小组成员代表(2人)共五人组成。

2、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材料(资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价格报价评比环节。

3、成交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低报价完全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供货时间与交货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日内保证供货;

交货地点: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内。

 

 

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61014

  

供应商报价函

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

关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我公司已经认真阅读了贵校发布的招标公告,决定参加报价。

一、我公司愿提供       品牌纯牛奶,单价为     /,提供本次招标采购商品(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实物样品一份)。

二、报价明细表(参考样式):                                          

序号

供货品名

(实物样品)

招标质量

要求

报价质量

单价

(元/包)

备注

 

 

 

 

 

 

三、交货期:

我公司承诺于签订合同  天内供货,供验收。

四、产品质量与服务承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手机号码:

地 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编辑:张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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