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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年12月07日 14:52:07 访问量:1796

关于印发《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庆特教〔201510

 

校内各处、室、工会、团委、各教研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部署,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面提升本校广大干部职工和师生文明素质,经研究,现将印发《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3、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难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5526

 

附件1

 

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是教体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部署,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面提升本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文明素质,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始终,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培育学生现代公民意识为目标,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我市顺利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通过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和四中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做到真学、真懂、真用,注重用贯彻讲话精神的立场观点方法想问题、干工作、改作风。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在我校设置课程体系中,有机融入核心价值观,在校园文化、班级文化中生动呈现核心价值观,推动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形成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

2、在校园内积极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环境,并做到人人知晓,人人理解。

3、以“雅言传承文明 经典浸润人生”为主题,大力推进经典诵读和全面阅读活动。广泛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及友善、孝敬、节俭、诚信等中华传统美德教育。

4、开展每周升旗仪式、入党入团入队典礼、重大纪念日、祭典日、民族传统节日等纪念活动。开展网上祭英烈、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切实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畴,建立校长负责制的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完善本校德育工作管理网络,加强德育队伍建设。

3、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成立家长学校、设立家长接待日、组织教师家访等方式,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形成教育合力。

4以主题征文、讲座、演讲、文艺表演形式,广泛开展“奋发向上 崇德向善”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激发青少年学生尚德励志、奋发有为的青春理想,把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紧密结合在一起,把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5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教育引导遵守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制定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措施,并普遍开展相关活动。

(四)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学校管理

1、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和严格执行“零收费”制度。

2、协调相关力量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3、健全完善进城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机制,把留守儿童、特殊群体学生关爱进一步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教育公平。

4、开展教师诚信承诺活动,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培养诚实守信良好习惯。探索建立教师、职工和学生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学籍管理、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选表彰等挂钩的奖惩机制。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五)深入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体育课程、课时和课外体育活动,确保测试各项结果达标。

三、实施步骤

根据文明指数测评要求,从2015年起至2017年,每年都要进行文明指数测评,三年分值分别占20%30%50%。为确保2015年创建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5月)

根据全市创建工作要求,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基本要求和方法步骤,使广大机关干部、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来,真正理解创建,积极支持创建,广泛参与创建。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56月——10月)

校内各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明确创建任务、目标责任,逐条研究,重点梳理创建重点和难点,对已达标项目要继续巩固提高,对未达标项目要落实责任进行重点创建,确保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达标。

(三)检查评估阶段(201511-12月)

对本校本校创建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评估自查,并接受市教体局对本校进行评估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序推进,学校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创建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保证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

(二)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橱窗、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宣传报道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真正形成上下重视、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三)强化创建责任。校内各处、室、团委和各教研组要结合本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创建工作措施,明确创建责任,加强创建工作的部署、指导和督查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市教体局交办的各项创建任务。

(四)强化督导检查。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要统筹兼顾,结合工作实际,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有效的做好创建工作。不仅要做好自查评估工作,还要接受市教体局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编辑:王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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