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法〔2018〕24号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各市属学校(含高校):
1月16日至18日,我市等15市(除黄山市)可能出现大气持续重污染过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根据省教育厅紧急通知和《安庆市教体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现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
2.学校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
3.学校进行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提醒。提醒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
4.学校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尤其是经过河道、路桥、过马路时,应观察周围环境,小心缓行通过,山区学生应注意山路行走安全。学校加强校车的安全检查;提醒驾驶人加强车辆安全检查,注意行车安全。
5.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并采取防护措施。
6.校内在建工程的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二、各地各校应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调整与解除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请各地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联系人:程甘保;电话:****。)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