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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庆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06月22日 08:46:28 访问量:8764

 

 

 

 

 

 

事管发〔202054

 

 

关于印发《安庆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现将《安庆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GZ_TYPE2020年612日         

安庆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迅速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庆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使生活垃圾分类成为每一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同和行为习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主要目标

实施范围: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

主要目标2020年6月底前实现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形成比较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比较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并积极落实

具体工作安排

总体原则:各单位根据安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安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规范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并依据《安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做好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等管理工作。

集中办公区: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菱湖北路30号大院孝肃路大院三个大院总体由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管中心)牵头入驻各单位根据市管中心统一规范,负责各自办公室及其对应办公区域的垃圾收集容器规范配置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市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出具标准,各单位自行采购各楼宇公共区域及室外院落的垃圾收集容器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投放由物业公司负责;在市管中心指导下,物业公司适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采集点,进一步细化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同时做好垃圾收集和转运工作

独立办公单位:各单位为独立主体责任单位,按照《安庆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安庆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根据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做好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夯实基础,推动强制分类制度落地

(一)强化培训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单位人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考试,让每个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搭建参与平台,让每个人践行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人人追求的绿色生活方式。

(二)强化设施设置。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督〔2019〕108号)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和《安庆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单位实际,因地制宜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办公室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等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空间)、“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茶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收集容器。各单位应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在区域应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设置智能分类回收设置,提高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质量。

(三)强化分类投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单位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或空间)。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进行细分,鼓励构建“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实现“两网融合”。

(四)强化分类收运。加强与具备资质的机构合作,做好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和回收物的收运处置工作;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应分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厨余垃圾运输企业和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进行集中回收、规模化处理。积极配合城管环卫部门做好分类收运服务,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定期收集;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检查。

、创新机制,深化强制分类措施落实

(一)提倡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二)提倡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设备,对1000人以上就餐食堂的厨余垃圾进行生化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排放量。

(三)提倡定时投放。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实行定时定点投放,逐步减少垃圾桶投放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以集中精力开展投放环节的指导与监督,提高分类质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

(四)提倡示范带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在家庭、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机关干部进社区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当好分类示范员。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安排,及时研究部署,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狠抓任务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明确垃圾分类监督员、宣传员,组织志愿者,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培训。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微信群、宣传栏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和引导,并制作、编印、张贴和悬挂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画、展板、横幅、标语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考核检查。市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考核监管内容。

(四)加强示范创建。市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分析,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树立先进标杆,推动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

 

附件:1.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要求

2.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

3.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简易标准

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

 

 

 

 

 

 

 

 

 

 

 

 

 

  抄送: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0年6月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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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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