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庆总〔2017〕9号
安庆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关于做好元旦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及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2018年元旦期间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放假时间: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1日,共3天。
2、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天要有1人在岗带班,原则上不得离开本辖区,如遇特殊情况需离开本辖区的,必须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履行请假手续。
3、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在岗带班2天以上(白天无特殊公务必须在办公室带班,夜间不做要求),原则上不得离开安庆市城区,如遇特殊情况需离开城区的,必须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4、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值班同志要严格按照24小时值班要求,在值班室值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5、市委市政府将对全市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通报全市,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地、各单位于12月25日17:00前,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值班安排表,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县(市)区委值班表由各县(市)区政府办汇总后上报。
联系人:市政府应急办 周维;联系电话:5347350。
安庆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2017年12月21日